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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热点知识汇总

 

企业所得税热点知识汇总

 
标签: 企业 所得税 仁和会计培训

  新旧年交替阶段,许多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必须关注!比如企业年度没有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支出的处理、企业当年度计提的工资于次年发放的扣除问题等等,跟着上海仁和会计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年度没有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支出,汇算清缴能扣除吗?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温馨提示:若遇到不开发票的情况,您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对方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二、企业当年度计提的工资于次年发放,汇算清缴能扣除吗?

  考虑到很多企业12月份的工资薪金都是在当年预提出来,次年1月份发放,如果严格要求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结束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才能计入本年度,则企业每年都需要对此进行纳税调整,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加大了税收管理负担,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上海仁和会计教育建校伊始就努力打造行业标准,不断提升教学品质,建立资深团队。学校除特邀中国顶极会计以外,还不断签约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资深教师上千名,而且全部是拥有高级职称的高级讲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他们均有丰富的会计教学、真账实战大型财团的经验,能满足各类会计专业培训的教学需求。在仁和,学员除了成才还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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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上海仁和会计给大家整理的企业所得税热点知识汇总。如需了解更多企业所得税热点知识汇总相关信息,可以咨询在线客服了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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