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注意事项
23年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注意事项
23年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注意事项
1打印准考证通知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12月24日-25日(6小时科目考试时间12月2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4日-12月26日。请考生尽快下载打印。下载网址:点击
注意事项:
一、非深圳大学考点考生请考前查看准考证或者登陆报名点网站查询考试地点、试室、座位号等考试信息。
二、深圳大学考点考生考试地点设在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文楼H1-H5、沧海校区致理楼L1-L3,六小时科目设在粤海校区汇文楼H5,准考证已经标明试室及座位号。
2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科目说明
1、我校除绘图类科目外均采用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须使用信封内答题纸作答,该类科目已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在自命题试卷信封封面用黄底黑字标注“请使用信封内答题纸作答”字样。如监考老师下发通用答题纸(详见附件)请提醒监考老师无需发放,如监考老师坚持发放也不得在通用答题纸答题,将空白通用答题纸一同装入信封即可。
2、采用网上辅助评卷自命题的科目,考生须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必须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凡答题题号顺序颠倒或超出本题答题区域作答的,答案均无效。答案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均无效(选考《941和声分析》须在试卷上作答,《446城市规划设计》及《501建筑设计》在自带绘图纸上作答,《941精品舞蹈分析》、《501建筑物理》及其他所有科目须在答题纸上作答)。
3特殊科目考试说明
(《446城市规划设计》、《501建筑设计或建筑物理(6小时)》、《718设计专业基础》、《941和声分析或精品舞蹈分析》、《943创作》、《944专业设计》,计算器使用)
一、《446城市规划设计》、《501建筑设计或建筑物理(6小时)》考试说明
1、《446城市规划设计》可带简易计算器、若干张A3空白绘图纸、空白坐标纸、比色卡、尺、马克笔等绘画用具。受考场条件限制,不得使用水粉、水彩作答,禁止带画板、水桶等工具。
《501建筑设计快题(6小时)》可带简易计算器、若干张空白A2绘图纸、空白坐标纸、比色卡、图板、尺、马克笔、画板等绘图用具。
2、表达方式:要求图面表达清晰,以表达设计为主,表现方法不限。
3、“考生信息条形码不干胶”粘贴到第一张绘图纸最左上角。绘图纸上严禁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科目流水、考点流水等个人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交卷时将绘图纸折叠好后与试题一并装入原试题袋并密封。卷成筒状绘图纸一律以特殊标记计零分处理。(选考《建筑物理》的考生在答题纸装订线内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条形码不干胶”贴第一张答题纸左上角。)
二、《718设计专业基础》、《943创作》、《944专业设计》科目考试说明
1、三门科目均不可以自带纸张进入考场。只能在信封内普通答题纸(即《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上答题(如要求作图大小为20cm*20cm,可跨中间线作画,见附件),“书法理论与创作研究”方向在信封内宣纸上作答。凡在自带宣纸、绘图纸或者其他纸张上答题一律不得分。
2、可自带彩铅、马克笔等绘画用笔。受考场条件限制,不得使用水粉、水彩作答,禁止带画板、水桶等工具。
3、《943创作》报考“书法理论与创作研究”方向的考生须自带毛笔、墨水等书法工具。
三、《941和声分析或精品舞蹈分析》科目考试说明
报考“音乐理论与表演实践研究”方向的考生须在试卷上作答,其他方向的考生须在信封内定制答题纸作答。
四、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名单请看准考证。
4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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