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珠海)2019年化学工程专业非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珠海)2019年化学工程专业非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为解决国家及广东省在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中所面临的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及工程领域重大课题,培养化学工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山大学从2011年开始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于2018年在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设立“化学工程”方向在职工程硕士培养点。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
2、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获得国民教育学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
二、招生计划和研究方向
1.招生计划:非全日制10人(在职,定向就业)
招生分数线由中山大学自行确定,学院在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采用同一复试分数线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本单位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择优录取。
2.招生类别:专业硕士
专业名称:化学工程
专业代码:085216
修读年限:非全日制3年
专业方向:02 化学工程(非全日制)
3. 我校非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方向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即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不能选择“非定向就业”。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中山大学的硕士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考生的报考资格初审在现场确认信息时进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准考证发放
2018年12月14日至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 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招生信息,详细了解我校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
(2)网报后,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号和密码(建议考生打一份“报名信息核对表”保存)。
(3)考生的通讯地址须详细准确。
(4)考生须填写有效联系电话。
四、考试时间与内容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和当地考试机构统一安排。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if !supportLists]-->l 考试科目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100分)
(2)204 英语二 (100分)
(3)302 数学二 (150分)
(4)工科化学 (150分,3小时)
复试专业课:工业化学 (100分,2小时)
<!--[if !supportLists]-->l 专业科目考试范围
(初试科目)工科化学:
热力学第 一、第二定律的概念;处理各种物理、化学过程中的应用;熵函数的概念、应用,以及热力学第三定律;溶液中的化学平衡的原理;电化学的基本概念和应用;化学动力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和应用;化工原理基础知识。
(复试科目)工业化学:
物理化学热力学、动力学基本概念和原理,能用物理化学基本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催化剂基本原理、研究方法、石油化工催化剂发展现状;化学与材料与环境科学、材料科学以及信息科学之间的关系;应用产品开发的基本方法;固体材料表征方法;子材料。
五、资格审查与复试
我院将在复试前,通知全国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七、培养目标
学科知识涵盖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炼制、化工、材料、物流、仓储、交通、管理、规划、招商、环保、安全、应急、海洋、教育、科技、卫生、金融、财税、舆情等领域。推行“通识、交叉、创新”的理工科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教学与科研、理论研究与工程应用、课程学习与实验技能训练并重的人才培养方法,旨在培养具有从事化学工程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教学、技术攻关和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八、学科优势
本学科拥有一支知识、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3人、国家杰青1人、国家青年千人1人、珠江科技新星3人,超过2/3的教师有境外交流和工作经历。近年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等一系列重大科研项目,已建立广东省石化过程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先进热控材料与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海洋生物质化工原料及其功能化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热带海洋动态防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省部级研究平台。与国内相近学科相比,具有明显的研发特色和优良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具有明显的服务于珠三角和中国南海的区位优势。
九、培养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2.授课地点:珠海校区。
3. 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学习费用
学费每人每学年25000元,三年共计75000元。在学期间的资料费按所需成本另收。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招生改革
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工程类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与相同专业的全日制考生采用相同科目和试卷考试,录取后按相同培养方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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