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厦门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招生简章
培训评价工种
培训种类 |
培训工种级别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1、电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2、汽车维修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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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钳工(机修、装配、工具方向)(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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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工(数控车床)(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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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铣工(数控铣床)(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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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中级、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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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器人运维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
技能等级证书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年满16周岁、符合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普通受教育程度要求、且有意从事相关职业的。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中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同)后,累计从事本职业 (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6年(含)以上;
3.两年制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可提前6个月、三年制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可提前一年申报中级工鉴定。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中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5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并持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持有大专(合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
4.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可免试理论考试);
5.台湾同胞来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除规定的直接采认合湾地区技能水平职业外,持有台湾地区相关职业丙级技术士证书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6.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高年职业院校在校生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中报参加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的;
2.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后,累计从事该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的;
3.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的(可免试理论考试)。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中报参加一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的;
2.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的;
3.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且从事该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的(免试理论考试)。
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现从事职业(工种)晋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