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 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课程详情: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学影视学会展艺术与技术景观建筑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发展前景: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日益相互交融,音乐艺术已逐渐成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培养全面发展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综合型(具备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创新型(具备音乐创造以及通过音乐教学来启发和促进创造精神发展的能力)的音乐人才。探寻适合我国发展状况的高校音乐教育模式,是当前音乐教育面临的重要工作任务。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