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一、培训对象与要求
(一)培训对象: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的负责人(董事长、校长、副校长)。
(二)学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端正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能做到“立德为先、育人为本”,自觉推动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民众对人才培养培训的要求;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机构管理工作经验者;
4.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培训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导学;
3.《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读;
4.心理学、教育学常识;
5.学校管理系列课程(如,教务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6.教育培训项目宣传推广与招生管理;
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课程(含微课、慕课、翻转课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正在或必将影响教育的有关内容);
8.需求调研与新项目的开发;
9.课题立项与报告、论文写作。
三、培训形式
采取远程网络自主学习与集中面授相结合,远程网络自主学习一个月(56学时)+集中面授时间5天(40学时)。
四、结业与发证
学员完成全部学习课程,经综合考评成绩合格者,将颁发《民办教育机构(学校)校长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者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后报送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