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一、项目介绍
“中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属于经济师类别。要取得“中级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
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此项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每个级别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专业知识与实务包括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民航)、运输经济(铁路)、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全部为客观题;中、初级均实行电子化考试,考生全部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四、成绩与证书管理
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满分140)。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介绍
分类 |
科目 |
学制 |
课程模块 |
配套资料 |
网课班 |
《经济基础知识》 |
2年 |
备考导学班 基础精讲班 冲刺预测班 习题解析班 |
课程讲义 历年真题 |
《专业知识与实务》 开设专业: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财政税收 建筑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