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18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鉴定项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省鉴定中心制定了《2018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目录》(附件1)。具体项目分为国家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二、考核时间
全省开展的日常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按照《2018年广东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安排表》(附件2)执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保育员等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将根据有关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三、鉴定申报
(一)日常鉴定申报。考生按照省以及各地级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鉴定考试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到所在地鉴定所(站)提交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申报。考生根据本人意愿,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符合资格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进行申报。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申报。考生按照省以及各地级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的鉴定考试通知要求,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申报。
(四)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报。按照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考生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gdos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申报条件可选择个人申报或者集体申报,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打印报名申请表,考生在申请人签名处核实签字(非本人签字视为无效申请),并按照申请表上的时间与地址到指定报名点提交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考生可拨打所在地市的报名咨询电话(附件3)。
四、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8版)》(附件4)执行。报名时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要求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7〕56号)文件执行。
五、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3〕150号)执行。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请有关单位将本公告内容,尽早通知到相关机构和考生。
(二)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抓鉴定质量,加强考务工作,强化对鉴定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有关考务具体事项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引》执行。
(三)如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相关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评论 丨 共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