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全国自考各专业停招整理

 

22年全国自考各专业停招整理

 

报考自考的新老生注意啦!

各省份高校专业陆续停招~

已报名下列停考专业的老生不!受!影!响!

可继续学习、考试、申请毕业、拿毕业证暂未报名的新生、有转专业意向的老生一定要仔细查看下列专业

云南【停考专业】

本科:教育管理

专科:汉语言文学、英语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考教育管理(本科)等3个专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停考后,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其他专业继续应考,已取得部分课程的合格成绩可对接转考专业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三、后一次办理毕业证时间为2024年12月。过渡期内(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继续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课程考试。

四、新闻学(专科)已于2020年10月实施停考,后一次办理毕业证时间为2024年12月。

甘肃【停考专业】

本科段: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藏语言文学

专科段 :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

内蒙【停考专业】

专科:汉语言文学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下半年起我区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专业代码:970201)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汉语言文学(专科)从2022年下半年考试报名起,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

二、停考过渡期截止到2025年下半年。在停考过渡期内继续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毕业审核的后一次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

三、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停止安排该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

广东【停考专业】

本科段

税收学、艺术教育、秘书学、汽车服务工程、自动化、网络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学、采购管理、监所管理、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专科段

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关系、汉语言文学、英语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社会需求变化及专业实施情况,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专业停考相关规定,决定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收学等23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本次停考税收学等23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7个,本科专业16个,详见附件1。

二、停考过渡期

(一)自2022年10月考试起,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二)过渡期内停考专业相关笔试课程将继续安排考试,安排至2025年4月;

(三)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下同)安排至2025年10月;

(四)毕业手续办理至2025年12月,2026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三、相关要求

(一)相关学校要切实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加强统筹,及时公布停考过渡期有关工作安排。要按照《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粤考办〔2021〕19号)规定,安排好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停考专业所涉考生,要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公布的停考专业相关政策,同时要留意相关主考学校发布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学位申请等信息,合理安排自身学习、考试和毕业申请。

(三)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主考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考专业相关信息,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

北京【停考专业】

专科段: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

本科段 :酒店管理专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7次院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停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现将停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不再接受新生注册以及在籍考生添加专业。

二、过渡期安排:2025年10月后一次安排考试,2025年12月后一次申办毕业。

三、自2026年起,该专业不再安排考试,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四、停考后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继续有效,可转入北京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学习,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通用,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其他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五、务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时间安排,及时参加报考,尽早完成考试计划,逾期将无法再办理毕业。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酒店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的实际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协商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7次院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停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酒店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停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酒店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不再接受新生注册以及在籍考生添加专业。

二、过渡期安排:2025年4月后一次安排考试,2025年6月后一次申报论文,2025年12月后一次申办毕业,2026年3月后一次申报学位。

三、自2026年起,该专业不再安排考试,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四、停考后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可转入北京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免考,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

(二)”等课程。也可将考籍转出到有相应专业的其他省份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省份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五、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时间安排,及时参加报考,尽早完成考试计划,逾期将无法再办理毕业。

广西【停考专业】

教育管理(专升本层次,代码340101)

新闻学(专科层次,代码960101)

汉语言文学(专科层次,代码970201)

英语(专科层次,代码970202)

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停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等4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教育管理(专升本层次,代码340101)

新闻学(专科层次,代码960101)

汉语言文学(专科层次,代码970201)

英语(专科层次,代码970202)

二、停考安排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不再接受停考专业的新考生报名。

(二)停考专业在籍考生的毕业论文答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上半年;理论课报考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毕业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下半年。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颁发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考试,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再转入专业无需再考。考生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方可申请毕业。

三、其它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告知和解释工作,通过公告、短信等方式及时、主动通知考生,主考院校须指导相关考生做好考试、毕业申请等安排,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工作。

海南【停考专业】

专科段 :监所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本科段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

此次停考专业涉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监所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2个专升本层次专业和“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等3个专科层次专业。现将停考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以上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在《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中涉及的停考专业不再安排考试。

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的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三、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主考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妥善处理此次停考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工作。

浙江【停考专业】

专科:心理健康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

各市、县(市、区)自考委,有关主考学校、助学院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340102(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970201(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970202(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从2026年1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请各地、各校及时周知考生。

山东【停考专业】

专升本: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营销与管理

专科:汉语言文学、英语

河南【停考专业】

本科:监所管理  、社区护理学

专科:汉语言文学、英语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我省将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升本)(专业代码330101K)、社区护理学(专升本)(专业代码401101)、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代码970201)、英语(专科)(专业代码970202)4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2年7月1日起,这四个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2年上半年之前(含上半年)已取得准考证考生可以报考。

二、从2025年10月后一次安排这四个专业笔试理论课程考试。2025年下半年主考学校后一次上报实践环节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

三、2025年下半年这四个专业后一次办理毕业手续。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四个专业毕业证书,未能完成这四个停考专业所有课程并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四、建议这四个专业的在籍考生2022年下半年起,优先报考这四个专业独设课程的考试。

上海【停考专业】

专科:英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决定停考英语(专科)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7月起,该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今年4月已成功报名的新考生视为在籍考生,根据《关于延期举行2022年4月(第80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精神,可继续参加该专业的后续考试。

二、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5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25年下半年结束,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截止至2025年12月30日。

三、贵校应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英语(专科)专业停考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社会稳定。

陕西【停考专业】

本科:教育管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涉及我省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

上述停考的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的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请及时通知考生,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湖南【停考专业】

本科 :监所管理、教育管理、社区护理学、网络营销与管理

专科段 :生物技术、应用化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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