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
厦门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一级资格)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二级资格)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三级资格)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持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者。
备注:
1、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
2、相关职业指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工会、会计、企业管理、律师、社工、仲裁、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等。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学信网证明一份;
3、工作证明一式两份(需单位盖章);
4、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需单位盖章);
5、同底彩色照片1寸、2寸各五张(背面请标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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