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法考“老人老办法”明年还适用吗?
23年法考“老人老办法”明年还适用吗?
关于法考的报名条件,有些同学依然不是很了解。
之前有同学私信小蓝,问“2023年老人老办法是否还适用”、“老人老办法有没有过渡期”。下面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此前司法部曾专门回复过两个问题:
问:司法部数次都提到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具体是什么意思?
答: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是中办国办《意见》确定的建立和实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贯彻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法律职业岗位,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
二是针对专业学历条件的,《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就是“新人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则为“老人老办法”,对此,公告再次予以明确。
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继续执行“老人老办法”的规定?
答: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
上面这两个答复,其实已经说得很明白:老人老办法长期有效,只要法考报名政策不改革,就一直有效。
从2022年报名要求来看,虽然新增了“学位证”要求,但这针对于“新人”,即2018年4月28日之后入学并取得学籍的考生,对“老人”没有影响。
所以,如果你是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考生,若想考2023年法考,那就可以不用再纠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备考事宜即可。
评论 丨 共0个